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 作者:法宣科 发布时间:2008-7-9 上午 08:56:55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随着夏季来临,我县已进入主汛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意义重大。按县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组织

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所辖校园内、区域内的所有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排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监测、鉴定,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自行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安全工作排查重点

(一)深入开展学校校舍抗震安全隐患排查

各校要对建筑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测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的重点是: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砖木结构的学校校舍,学校选址隐患、周边自然环境隐患及公共建筑设施的安全隐患,危房改造项目,学校防震减灾措施等。排查工作在7l5日前完成。各校要逐栋、逐项建立完整规范的排查档案,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问题的建筑物,限期整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或安全评估,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出抗震加固方案,并利用假期及时改造加固。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在建工程项目,立即封存;工程项目竣工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防汛工作进入实战阶段。各校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对本校园及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校址自然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和校舍安全。认真落实各项防汛避险措施,重点落实地处低凹地段、山洪泥石流影响区、病险水库下游的避险撤退措施。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防洪防涝应急预案。各校要尽可能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对全体师生进行预防溺水教育,坚决防止在校园内或学校周边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 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校要全面排查学校消防、重要设施和场所、校园周边环境、学校餐饮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以及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各校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学校常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缓解因升学、就业、学习、经济、生活等原因给学生带来的压力,引导学生理性面对各种困难和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科研机构、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各类传染病源、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三、安全工作排查要求

(一)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将校舍工程从设计到验收的各个环节中形成的工程档案完整地保存到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以备查验。

(二) 7月15日前,县安监局、县建设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将对我县各中小学安全工作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在凤阳教育网上通告。

(三)要严格报告制度,学校发生的灾害、安全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重大事件和其他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凤阳县教育局

00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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