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流生工作的通知
教基函[2008]6号
各中小学:
目前我县中小学仍存在较为严重的学生流失现象,各中小学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效果不够明显。为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我县义务教育的完成率,请各中小学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摸底,掌握流失学生的去向。对流失学生进行登记造册,搞清学生现在何处;随亲外出就读的,要出具就读所在学校的证明,并敦促监护人及时办理转学或借读等手续。
2、采取有效措施动员流生返校。学校要成立控制流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制。各校要组织人员上门动员流失学生按时返校。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
3、通过以上方法还不能动员返校的,填写好《流失学生情况调查表》,一份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一份在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后报我局基教股备案。
4、实行流生月报制度,每月1—4日,通过网络上报《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表》(已挂网)、《流失学生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到基教股(邮箱:ahfyjjg@163.com)。
5、从落实课程方案入手,保证学生在校能够留得住、学得好。各校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多下功夫,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同时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心理发展规律,开展一些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丰富学生的学校生活。
6、学校和教师要及时转变学生观,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积极发现不同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促进其特长的展现。
7、学校和教师要更加关爱留守儿童,了解其学习和生活状况,保证其身体和心理都能健康发展。
附件:《流失学生情况调查表》
凤阳县教育局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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