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事局、教育局文件
关于2005年9月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
满后转正定级考核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小、县幼、工小、永安:
根据县人事局、教育局凤人字(2005)9号文件精神,招聘徐学海等165人为中小学教师,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实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签订聘用合同。
现对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个人写出任教一年来的工作小结(不少于800字),由所在学校签字盖章;
二、每人上一堂公开课,由所在学校组织听课、座谈,并写出评价意见(小学教师由中心小学组织实施);
三、学校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综合考核,事实求是的写出考核意见,并将个人小结、听课评议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四、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表现较差,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要延期转正;
五、对旷工人员不予聘任,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人员不予聘任;
六、对不认真履行考核的单位将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七、各校于9月20日将所有考核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凤阳县人事局 凤阳县教育局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抄报:县委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