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教字﹝2008﹞112号

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中小学:
2008年中、高考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树立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狠刹借子女升学之机收钱敛财歪风,为严肃纪律,现重申以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教师廉洁自律意识
各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的教育和引导,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通过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使命感,自觉抵制违规违纪现象,促进教育行风的不断提升。
二、坚守职业道德,维护教师形象
教师是崇高而伟大的职业。大中专院校录取工作在即,全县各中小学教职员工,严禁接受家长所谓的“状元宴”、“谢师宴”、“庆功宴”;严禁接受家长及学生的各种形式的馈赠;严禁教师借子女升学,接受学生家长的礼金及礼物。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
各校要加大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教师的管理和监督,早打招呼常提醒,发现苗头,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本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教、失管、失察而发生的党员干部在子女升学时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严重问题及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参与人责任。
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6721441—8009
凤阳县教育局 凤阳县监察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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