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2006年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实小、县幼及民办校(园):
据统计,2005年我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非正常死亡学生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约占死亡总人数的18%;2006年1-6月份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约占死亡总人数的26.6%,死亡学生主要为农村中小学生。这些数据充分表明了交通事故是造成我省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为强化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乃至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省教育厅决定建立“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制度,将每年9月份的第4周作为“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现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2006年“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安徽省“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皖交安宣字[2006]1号)的统一要求,2006年,“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的主题为“关注交通,保护生命”。
二、各校要高度重视“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的组织实施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好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深入研究、分析当地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现状与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2006年“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要围绕主题,确定“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遵纪守法、预防交通事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活动期间,各校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画和交通法规知识竞赛、举办讲座、组织交通安全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
四、活动周期间,每所中小学校至少开展一次比较大型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师生都了解今年活动周的活动主题和要求,使广大师生都能够接受教育。
五、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标语、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广泛向家长、社会宣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做好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意义,努力扩大宣传面,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形成人人懂交规、人人守交规、人人关注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要抓住“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的契机,主动联系公安、建设部门,对中小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人行道、隔离防护栏以及校车运行状况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增加和完善相关设施。
七、从2006年起,“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将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各校一定要提高认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的制度坚持下去,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的活动引向深入。在日常工作中,各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将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务必将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八、各校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的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在9月27日前将总结报县教育局法宣股。我局将对各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积极、工作无成效的中小学校,将提出严肃批评。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主要领导同志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凤 阳 县 教 育 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