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石门山中心学校”的通知

新闻来源: 作者:基教科 发布时间:2008-4-8 下午 04:52:16 点击数:

 

凤教字〔200846

 

关于设立“石门山中心学校”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安徽省农村中心学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及《凤阳县农村中心学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石门山中心学校”,负责石门山片中、小学的管理工作。

 

 

凤阳县教育局

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报:县分管教育领导

送:滁州市教育局基教科、县财政局、小溪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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