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教字〔2008〕107号
关于举行凤阳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
通 知
各小学:
为了贯彻“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体育运动水平,经研究决定:2008年10月18日至19日举行凤阳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希望认真选拔组队,加强训练,按时参加比赛。
附:《竞赛规程》
凤 阳 县 教 育 局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抄报:滁州市教育局
抄送:凤阳县体育局
凤阳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时间与地点:
2008年10月18日至19日在凤阳中学田径运动场举行。
二、 参加办法:
1. 各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10人(男女各5人)。
2. 运动员每人限报2个项目(接力除外);每个项目限报2人。
3. 运动员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籍学生。
(2)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学习努力,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
三、 参加单位和运动员编号:(男生在前女生在后)
武店小学:1001——1010; 官塘小学:1101——1110;
西泉小学:1201——1210; 刘府小学:1301——1310;
曹店小学:1401——1410; 官沟小学:1501——1510;
城西小学:1601——1610; 大庙小学:1701——1710;
周圩小学:1801——1810: 亮岗小学:1901——1910;
殷涧小学:2001——2010; 总铺小学:2101——2110;
二铺小学:2201——2210; 黄泥铺小学:2301——2310;
红心小学:2401——2410; 梅市小学:2501——2510;
燃灯小学:2601——2610; 大溪河小学:2701——2710;石门山小学:2801——2810; 板桥小学:2901——2910;
黄湾小学:3001——3010; 栆巷小学:3101——3110;
门台小学:3201——3210; 府城小学;3301——3310;
临淮工小: 3401——3410; 小溪河小学:3501——3510;
实 小:3 601——3610; 府城工小:3701——3710;
永安小学:3801——3810; 李二庄小学:3901——3910;
洪武体校:4001——4010; 皖北文武学校:4101—4110;
博文学校:4201——4210; 兴华学校:4301——4310;
四、 运动员号码布各队自备,规格为:26cm×16cm,一律白布红号码。
五、 竞赛项目与办法:
1.项目:60m,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双手掷实心球(2公斤),垒球(250克)
2.比赛采用最新田径规则。
3.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
团体总分并通报批评。
六、 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团体:按男女运动员得分之和录取前8名。总分相等,按破纪录多少排列名次;总分仍相等,按获单项第一名多少排列名次,以此类推。
2.单项:各单项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6人或不足6人的减1录取名次,以此类推。
3.破县记录的加5分。
4.获得团体名次的发给奖牌,并给予适量的物质奖励,发给教练员证书;获得个人名次者发给奖状;1分未得的队,提出批评。
七、经费:大会负责奖品费,其他一切费用各校自理,并自行联系食宿地点。
八、报名地点:各队于9月20日前务必将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报名表报送教育局德艺体股。报名时交运动员2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和学籍表。
九、各队自备队旗,尺寸为:2.8m×1.7m。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凤 阳 县 小 学 生 田 径 运 动 会 报 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 年 月 日
注1. 字迹清楚,先男生,后女生,有背越式或俯卧式跳高运动员须注明。
注2. 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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