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凤阳县
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提高我县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研究的经验,交流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促进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决定每学年开展凤阳县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及条件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论文要体现新的课程理念、教学经验和教学反思,也可以对课堂教学的实践及相关教学工作的评价等。已发表或在县级以上获奖的论文不再参评。
二、论文报送:
论文评选以各中学,各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和幼儿园为参评单位,本次论文评选,各校必须在校内初评的基础上于2006年3月30前择优推荐报送。
为公平公正客观评选,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单位和姓名,希认真填写评审表,各校报送论文由学校派专人按时集中送交教研室,逾期恕不接收。
三、参评论文书写格式要求:
1、统一用16开纸电脑打印(边远乡村可用稿纸手写)。
2、首页文稿应包括论文题目、内容摘要、关键词。
3、论文题目可用三号字,内容用4号仿宋体,标题用黑体字。
4、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4000字。
5、必须写论文提要,一般不超过500字。
6、论文上不得标出作者姓名及学校名称。
7、文责自负,不得抄袭。一旦发现抄袭,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8、论文稿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交县教研室,恕不退稿。
9、论文由我室组织相关人员先进行初评,然后由外地专家复评。
10、参评论文每篇收取评审费20元;
11、县级复评后,择优向市教研室推荐。
凤阳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OO五年九月七日
编辑: admin